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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记忆项目总方针(2)

作者:王红敏 李文栋 张轶哲 柴 培 张 巾 编译

来源:中国报

2021-08-13 星期五

    6.世界记忆项目标识

    6.1 世界记忆项目地区和国家委员会,以及世界记忆任一名录入选文献的保存机构可以使用世界记忆标识,显示其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联系。这有利于宣传委员会在推广或保护文献遗产、突出入选文献方面所做的工作。使用世界记忆标识应遵守《标识使用指南》中的规定。《标识使用指南》可在世界记忆项目官方网站上查询。

    6.2 《标识使用指南》依照《关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名称、首字母缩略词、标识和互联网域名使用的指令》而制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决定可使用标识的条件,并可终止未经授权的或者违反规定的使用。世界记忆项目国家委员会、世界记忆任一名录的入选文献保存机构可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在没有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的情况下则为负责教科文组织事务的相关政府机构)向世界记忆项目秘书处提交申请。地区委员会必须获得世界记忆项目秘书处的同意方可使用世界记忆的名称和标识。秘书处也可根据国际咨询委员会或其执行局的建议授予此类许可。

    6.3 世界记忆标识是一个有象征意义的标识,同心圆代表着各种文献格式,以及记忆的传播和保护。圆环的缺口代表的是已经消失和正在消失的记忆。

    7.世界记忆项目活动

    7.1 实现世界记忆项目的目标需要开展一系列活动,这些活动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通过对《2015年建议书》的解读,能够看出世界记忆项目未来的发展轨迹以及可能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世界记忆项目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7.2 工作坊和研讨会

    7.2.1 世界记忆工作坊和研讨会将由世界记忆项目各委员会、世界记忆项目秘书处,或国际图联和国际理事会等非政府间国际组织与世界记忆项目秘书处合作,在国家、地区和国际层面举办。可独立举办,也可与其他活动相关联。

    7.2.2 世界记忆工作坊和研讨会的举办形式和持续时间各不相同。例如:

    ·特别活动:周年纪念、项目启动或出版物发行、增强公众意识的活动;

    ·政策和战略:落实《2015年建议书》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其他准则性文书;

    ·能力建设:文献保护、馆藏管理、文献利用等专题培训;

    ·提名准备:指导首次提名者准备和提交提名。

    7.3 出版物

    7.3.1 世界记忆冠名的出版物或相关的出版物可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直接委托或制作,也可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商业出版社合作出版,还可由世界记忆项目的委员会单独制作。同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可协助专业协会出版相关文稿和手册。出版物可以是纸质的,也可以是电子的,或者兼而有之。纸质出版物可通过商业渠道、记忆机构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行;电子出版物通常可在网站上发布。

    7.3.2 世界记忆项目网站上有一份可供参考但并不详尽的出版物清单。包括以下几类:

    ·专业手册:关于保护、数字化、图书馆管理和专业理念的方针和标准;

    ·名录:关于国家、地区、国际各级《世界记忆名录》入选文献的有插图的书籍以及相关电子书和网站。世界记忆项目各级名录通常可在相应的世界记忆项目委员会网站上查阅;

    ·学术研究:关于世界记忆项目原则、社会文化重要性及其在教育研究领域地位的有深度的论文、文章、通讯和书籍;

    ·指导方针:用几种语言发布的《总方针》和相关出版物;

    ·普通读物:各类主题的书籍、手册和网络出版物,如法定存储条例、消失的记忆等。

    7.4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日

    7.4.1 联合国大会指定了一些“国际日”来纪念人类生活与历史的重要方面。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专门机构也可以设立“国际日”。在这种情况下,“国际日”可由理事机构根据内部条例确定。

    7.4.2 因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不仅要庆祝本组织的理事机构或其他机构设立的“国际日”,还要庆祝联合国设立的与其职能领域相关的“国际日”。鼓励所有参与世界记忆项目的机构和个人参加这些“国际日”的相关活动。

    7.4.3 很多“国际日”都与文献遗产有关,因此也与世界记忆项目有关。这些“国际日”的参考清单可在世界记忆项目网站上查询。

    7.5 奖项和证书

    7.5.1 世界记忆项目可在多种情况下提供奖励和其他形式的认可,包括文献遗产列入各级名录的入选证书、参加研讨会和培训的证书等。

    7.5.2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直指”世界记忆奖是为了纪念现存最古老的金属活字印刷书籍《直指心体要节》入选《世界记忆(国际)名录》而设立的,由韩国通过清州市议会提供资金支持。现金奖励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每两年颁发一次,奖励在文献遗产保护和利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机构或其他实体。

    7.6 准则性文书

    7.6.1 准则性文书须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可分为三类,分别是公约、建议书和声明。可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网站上查阅完整解释。

    7.6.2 《2015年建议书》就是一份准则性文书。它规定了文献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国际最佳实践范例,号召成员国在这方面采取一系列行动。《2015年建议书》的附录中罗列了一些与世界记忆项目宗旨相关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准则性文书。

    7.6.3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准则性文书对记忆机构制定自己的政策与规则尤为有用,可以引用其中的内容作为机构制定政策或实践的国际权威依据。

    7.7 其他文件

    7.7.1 还有一些文件,虽不属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以上类别,但也有着非常重要的参考作用。

    7.7.2 其中一些文件已在《2015年建议书》附件中列出。请特别关注以下文件:

    ·《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1979年修订);

    ·《国际图联图书馆与知识自由声明》(1999年);

    ·《世界宣言》(2010年国际理事会通过,201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背书)。这是对原则的简要阐述;

    ·“温哥华宣言”(2012年):《数字时代的世界记忆:数字化与保护》。这则宣言是一次国际专家会议的成果,在原则与实践上具有参考作用。

    7.8 研究和教育

    7.8.1 世界记忆项目鼓励在研究和学术领域利用文献遗产作为历史研究的原始资料,以《世界记忆名录》作为研究的切入点。在大、中、小学课程设置中纳入世界记忆项目内容,并在学校与记忆机构之间建立联系,能够增强对文献遗产的保护意识,有助于历史与现实的对话。

    7.8.2 国际咨询委员会教育和研究分委会监督这一战略,并与学术中心共同建立教育和记忆机构网络,从而为增强意识和研究、出版提供帮助。因此,《世界记忆名录》和出版物被视为研究与发现之旅的起点。

    7.9 展览和活动

    7.9.1 展览可采取多种形式,从一系列海报到设在记忆机构的大规模多媒体体验展。在网站或“虚拟”美术馆、博物馆举办的线上展览也是这一概念的变体。通常,展览是围绕《世界记忆名录》入选文献举办的。重要的文献可以展出,满足公众一窥“真品”的好奇心。展览通常由世界记忆某个委员会发起,与一个提供展陈经费、空间和设施的主办机构合作。

    7.9.2 有时,讲座或电影放映等公共活动会与展览一同举办,还有可能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向保管机构颁发入选证书的仪式共同举办。增强公众意识、吸引公众对文献遗产和世界记忆项目宗旨的关注有多种选择,可以打开思路。(未完待续)

    原载于《中国报》2021年8月12日 总第3716期 第三版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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